顺德离婚登记办理

导语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?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?有哪些流程?顺德本地宝小编为您详情介绍。

  一、离婚登记的条件

  1、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(街道)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;

  2、双方当事人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;

  3、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;

  4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、协议书、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,予以登记。

  二、 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

  1 、 本人的身份证、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

  2 、 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

  3 、 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)

  4 、 近期半身免冠一寸单人彩照各2张

  三、办理流程

  1、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(街道)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;

  2、双方当事人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; 3、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;

  4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、协议书、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,予以登记。

事项编码: 06059 事项类型: 社会事务服务
所属部门: 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是否收费: 每对9元
审批时限: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: 22835526
受理机构地点: 顺德区办证中心一楼52号窗口

关注更新
返回本地宝首页

热点推荐

最新阅读

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