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本人居民身份证。
2.本人相片(居住证相片回执),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。
3.居住登记回执(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)。
4.提交居住地住址、就业、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。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、公民身份号码、本市居住地址、本市居住(或就业、就读)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。
1.申请:本市流动人口申请办理居住证。
2.预受理:核定是否“居住满半年”,查询“信息系统”,核定办证人是否已居住登记满半年,且居住登记信息是否有效。
3.受理:居住信息有效,居住时间已满半年,居住地址不变或居住地址已变更,本市流动人口填写《广东省居住证办理/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》,可以申办居住证,打印发放《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》。
4.审查:工作人员录入本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,上传制证。
5.决定:镇街流管中心收到《制作中心》邮政快递的居住证后,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流动人员凭《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》领取《广东省居住证》。
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以内。
办理费用:首次办理,不收费。
上班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:00-17:00
居民现居住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。